您当前位置: 爱真题>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 广东 > 2022珠海市审计局招聘合同制职员10人公告

2022珠海市审计局招聘合同制职员10人公告

2022-11-25 10:33:25 爱真题 643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类合同制职员8名、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简介

珠海市审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审计工作,正处级。主要职责是:主管审计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直接审计有关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开展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统筹监督内部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与各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共同领导各区审计机关;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合同制职员是指与市职员服务中心订立劳动合同,在财政全额保障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特设岗位类合同制职员,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同意设定的岗位,纳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岗位体系,但薪酬市场化、岗位要求更高。合同制职员特设岗位根据在审计项目组中承担的职责不同从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级别,其中:一级岗位的职责是在审计项目组组长的授权下,协助组长统筹管理审计项目;二级岗位的职责是在审计项目组组长或主审的授权下,协助主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三级岗位的职责是在审计项目组组长或主审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审计事项任务。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主要从事行政事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薪酬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特设岗位类合同制职员8名,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2名,从事行政事务辅助工作。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岗位分配。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考综合事务类岗位(岗位代码以ZH开头);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职员不得报考特设类岗位(岗位代码以TS开头);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行政拘留的;正在政务处分期内或截至报名之日受政务处分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退或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宜聘用的;其他不适合在机关单位工作的。

(四)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珠海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列表的(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珠海市审计局网站(http://audit.zhuhai.gov.cn/)和微信公众号、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珠海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zh-hr.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9日。

(二)报名及资格资料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kw.zh-hr.com。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

3.报名材料:

(1)填写《珠海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中插入考生本人近三个月的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承诺处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户口簿主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相关官方渠道验证材料;

(3)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及能力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工作年限,并另行提供有关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在报名前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报考特设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要求上传jpg格式到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6-8582209、8582251、858225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信息的准确性;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信息的真实性;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再次复核报考资格。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根据资格初审结果,在珠海市审计局网站发布《珠海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考试事项的公告》,公布笔试有关事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工作能力水平。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审计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重点查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真伪,审核工作经验等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如果出现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在同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下一名考生。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参照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审计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要求在珠海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能、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审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56386。

(二)特殊情形的处理。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2.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现场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珠海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笔试、面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提前下载并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按要求加强自身防护,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出行安排。

(四)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756-2156313

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审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珠海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

2.珠海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3.珠海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笔试、面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5.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珠海市审计局

2022年11月21日

原标题:珠海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shgs/content/post_3454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