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从源头上补齐农村财务管理短板,建立健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机制,持续护航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 百色市财政局 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百组通字〔202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靖西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职会计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录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职会计为非正式在编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二)岗位招聘计划
在全市19个乡(镇)招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职会计20名(其中:新靖镇2名,其余18个乡镇各1名)。
二、岗位职责
(一)承担乡(镇)集体经济公司和所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和报税业务。管理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账户,按照农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要求,承担所在乡镇下辖村的集体经济财务收支审核、报账、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对支出原始凭证和附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支出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票据是否合法有效,签名手续是否完备,所附资料是否完整等;对违反财经纪律、各项管理制度的违规报支行为应提出整改建议,对拒不整改的拒绝受理报支;
(三)代理农村集体“三资”清核的台账登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填报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相关报表,协助做好各项经济统计工作;
(五)编制财务公开资料,按规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保管好村集体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各类经济合同等会计档案资料;(七)做好市、乡(镇)、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胜任各项会计工作的需要;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2月27日至2004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具有相关财会工作经验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公职人员试用期的,或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其他被禁止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需要电话咨询的,报考人员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6-6223098;
2.报名地点:靖西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管理中心(市委办公楼二楼——市委组织部);
3.报考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靖西市村集体经济组织专职会计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名字)。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对考生符合招聘公告所列的岗位条件,以及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基本条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地点:2023年1月中上旬,地点待定;
2.笔试环节为闭卷考试,总分值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评定
(1)面试形式: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当场核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公布,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根据综合成绩情况,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岗位选择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本次应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西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七)聘用
1.本次招聘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职会计为临时聘用人员,由各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期2年(含2个月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后须报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如需继续聘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靖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各乡(镇)办理续聘手续。
五、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间,工作地点设在乡(镇)人民政府,由所在乡镇统筹提供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本次招聘的专职会计工资待遇根据《关于印发靖西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优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2〕70号),按照“市财政出一部分、村集体经济收益出一部分”原则落实专职会计的报酬。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的专职会计薪酬体系,其中基本工资由靖西市财政兜底保障(1800元/月),绩效工资(100元/月×所在乡镇下辖村数)和年度奖励(每年度委托代理的村集体经济年度纯收益的1%)由委托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年度奖励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三)由各乡(镇)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参保费用单位负责缴纳部分由各乡(镇)全额负担,个人负责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再由各乡(镇)按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六、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面试内容的;
5.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1)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2)聘用人员在报到时,需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在试用期或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离任期间务必主动配合移交所负责村集体财务的所有相关票据凭证,同时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做好交接工作,不得恶意拖延和无故推诿。
(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776-622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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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西市委员会组织部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
原标题:靖西市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职会计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xi.gov.cn/xxgk/fdzdgkmr/jcxxgk/zwdt/tzgg/t14892815.shtml